公安部關于父母離婚后子女姓名變更有關問題的批復
時間:2022-08-26 來源: 作者:
安徽省公安廳:WGS巨野信息網-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站-m.shyhdl.com
你廳《關于變更姓名問題的請示》(公辦[2002]65號)收悉。現批復如下:WGS巨野信息網-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站-m.shyhdl.com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81]法民字第11號)的有關精神,對于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恢復。WGS巨野信息網-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站-m.shyhdl.com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WGS巨野信息網-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站-m.shyhdl.com
備注:WGS巨野信息網-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站-m.shyhdl.com
本條例生效時間為:2002.05.21,截至2022年仍然有效WGS巨野信息網-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站-m.shyhdl.com
最近更新:2021.02.28WGS巨野信息網-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站-m.shyhd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