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作為麟鳳龜龍“四靈之首”,它現(xiàn)身的最早記載,是《春秋》所述“西狩獲麟”故事。此后,麒麟逐漸被賦予日益豐富的文化含義,成為具有厚重內涵的文化符號。
“西狩獲麟”之地,在今山東省巨野縣。巨野現(xiàn)有獲麟冢、金山麒麟洞、麟山、唐代翰林學士韋表微書寫的“麟臺碑銘”、明嘉靖十四年(公元1535年)進士張九敘斗書題寫的“麒麟冢”碑、明天啟年間(公元1621—1627年)的“重修瑞麟寺功德碑”等大量歷史遺存,以及民間代代相傳的關于麒麟的大量傳說和愛麟、敬麟、崇拜麟的民風民俗等。
2008年1月,巨野被中國民間文藝家協(xié)會命名為“中國麒麟之鄉(xiāng)”,同年6月,巨野的“麒麟傳說”被國務院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由此可見,作為“西狩獲麟”之地的巨野,理所當然地是中華麒麟文化的發(fā)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