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五年(公元1178年)的春天,從湖北江陵任職知江陵府兼湖北安撫使的任上調到江西豫章(今南昌)出任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僅僅三個月的辛棄疾,又接到詔令,將要從豫章調往京城臨安出任大理少卿(亦有資料稱為大理寺卿事)。臨行之前,豫章當地官員為辛棄疾舉辦了餞行宴,參加者有司馬倬、轉運副使王希呂和一位姓趙的官員。
在當時宋代的官員中,能文善詩的頗有人在,司馬倬就是其中的一位。
司馬倬,字漢章,時任江西京西湖北總領,故稱之為監或大監。
在為辛棄疾送別的餞行宴席上,司馬倬念了自己寫的一首詞《水調歌頭》表達離別之情。辛棄疾便依照司馬倬詞作的韻,也寫了一首《水調歌頭》的詞以作唱和。在詞序里,詩人寫明了這首詞創作的時間和緣由,還提到了當時朝中的樞密王炎剛剛死去,而擔任官職的人們對朝中權貴爭權奪利彼此傾軋的門戶之爭感嘆不已,這也成為了詞作中的部分詞意。
淳熙丁酉,自江陵移帥隆興。到官之三月被召,司馬監、趙卿、王漕餞別。司馬賦《水調歌頭》,席間次韻。時王公明樞密薨,坐客終夕為興門戶之嘆,故前章及之。
我飲不須勸,正怕酒樽空。別離亦復何恨,此別恨匆匆。頭上貂蟬貴客,苑外麒麟高冢,人世竟誰雄。一笑出門去,千里落花風。
孫劉輩,能使我,不為公。余髪種種如是,此事付渠儂。但覺平生湖海,除了醉吟風月,此外百無功。毫髪皆帝力,更乞鑒湖東。
后來,辛棄疾覺得意猶未盡,另外又寫了一首詞《鷓鴣天·離豫章別司馬漢章大監》,表達與司馬倬心曲相通的文友情誼:
聚散匆匆不偶然。二年遍歷楚山川。但將痛飲酬風月,莫放離歌入管弦。
縈綠帶,點青錢,東湖春水碧連天。明朝放我東歸去,後夜相思月滿船。
第二首詞《鷓鴣天》的詞意相對并不費解,因此我們僅對第一首詞《水調歌頭》涉及的一些典故作出注解。
頭上貂蟬貴客,苑外麒麟高冢,人世竟誰雄。
這里寫的貂蟬不是指女性,而是指當時官員戴的帽子即貂蟬冠。《宋史·輿服志》記載:“貂蟬冠,一名籠巾,織藤漆之,形正方,如平巾幘。飾以銀,前有銀花,上綴玳瑁蟬,左右為三小蟬,銜玉鼻,左插貂尾。三公、親王侍祠大朝會,則加于進賢冠而服之。
杜甫在《曲江》詩中寫道:
一片花飛減卻春,風飄萬點正愁人。
且看欲盡花經眼,莫厭傷多酒入唇。
江上小堂巢翡翠,花邊高冢臥麒麟。(花邊 一作:苑邊)
細推物理須行樂,何用浮名絆此身。
頸聯的詩意是:翡翠鳥在曲江的樓堂上作巢,高官墓冢前原來雄踞而立的石麒麟現今卻是倒臥在地。這里表達了人生苦短世事無常的哲理。
辛棄疾在詞中用了這些詞句,借此就樞密王炎生前曾經因為與其他權貴不睦而遭到貶職的事情發出感慨。權貴雖然曾經享有高官權位,最終也不過落得一抔黃土。既然人生無常世事難料,何不仰天大笑出門去,如同落花盡隨千里之風四處飄蕩。
孫劉輩,能使我,不為公。
這個典故的出處是《三國志·魏志·辛毗傳》:時中書監劉放、令孫資見信于主,制斷時政,大臣莫不交好,而毗不與往來。毗子敞諫曰:“今劉、孫用事,眾皆影附,大人宜小降意,和光同塵。不然必有謗言。”毗正色曰:“主上雖未稱聰明,不為暗劣。吾之立身,自有本末。就與劉、孫不平,不過令吾不作三公而已,何危害之有?焉有大丈夫欲為公而毀其高節者邪?”詞中用了這個典故,表達的是文人的人格風骨,不會為了一己私利而趨附權貴。
余髪種種如是,此事付渠儂。
這個典故出自《左傳》。
《左傳·昭公三年》載:“齊侯田于莒,盧蒲嫳見,泣且請曰:‘余發如此種種,余奚能為?’公曰:‘諾。吾告二子。’歸而告之。子尾欲復之,子雅不可,曰:‘彼其發短而心甚長,其或寢處我矣。’”
我的頭發都稀疏到了這種程度(意謂“我都老到了這個地步”),我還能怎么樣呢?
這是乞求朝廷饒恕自己不再治罪。但是,朝中的一位大臣子雅偏不相信,說他的頭發倒是短了,而他的心還長著呢。他是想要復權坐到我的位置。于是,這位大臣把祈求者放逐到更為偏遠的地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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